根據《國務院關于修改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管理(lǐ)條例〉的(de)決定》(國務院令第682号),以及環保部《關于發布)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)的(de)公告》(國環規環評[2017]4号),《普甯市牧原牲畜屠宰有限公司南(nán)徑鎮生豬定點屠宰廠建設項目(變更)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》及《普甯市牧原牲畜屠宰有限公司南(nán)徑鎮生豬定點屠宰廠建設項目(變更)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》全本進行公示,以接受公衆的(de)監督。
公示内容:驗收監測報告、驗收意見,詳見附件
公示時(shí)間:2024年11月(yuè)11日至2024年12月(yuè)6日(至少20個(gè)工作日)
聯系人(rén):羅總
聯系電話(huà):15014597333
公示期間,對(duì)上述公示内容如有異議(yì),請以書(shū)面形式反饋,個(gè)人(rén)須署真實姓名,單位須加蓋公章(zhāng)。
公示内容:驗收監測報告、驗收意見,詳見附件
公示時(shí)間:2024年11月(yuè)11日至2024年12月(yuè)6日(至少20個(gè)工作日)
聯系人(rén):羅總
聯系電話(huà):150145973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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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甯市牧原牲畜屠宰有限公司
2024年11月(yuè)11日